4月1日,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,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。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。但日前记者了解到,一些在天津没有购房资格的人轻信“花*能办购房资格”,*终却“房财两空”。
“今年4月3日,我曾与天津智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智多公司)签订《购房委托服务协议》,约定智多公司负责在15日内为我办理在天津的购房手续,实质上就是为了让智多公司帮我办理购房资格。随后,我把9万元打给智多公司的法人潘某。直到5月2日,我打电话对方就不接,电话也不回,注册地的门也锁着,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随即**。”来自湖南的刘宏伟(化名)告诉记者。
“由于自己不在天津上班,又想在津落户买房,正赶上限购后,遂与智多公司约定花三万块*办理人才引进落户,由智多公司帮我缴纳社保,就是为了办理购房资格。我先付给智多公司两万,后来发现智多公司什么事也没给我办。”来自四川的吴女士称,现在已报案。
据刘宏伟代理律师范辰称,目前已有约五百人向智多公司付款办理天津落户、购房资格等事宜,此说法已得到警方的证实。
智多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1月,是一家从事劳务服务、劳务派遣等业务的公司。11月28日上午,当记者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地址,来到智多公司在天津湾凯德MALL写字楼B座610室门的办公室大门前时,发现大门已经上锁。
而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联系智多公司法人潘某,他在电话中称:“如果不具备天津购房资格又想在天津想买房,我找人直接给你过户,十多天就能办好,费用大概需要6-8万元,购买天津市里二手房过户相对便宜一些。”
以记者身份对潘某进行采访时,对方又称:“我经第三方(中介和售楼处)介绍后办理上述这些事,在此过程中,也有另外的第三方机构(挂靠缴纳社保的公司)不配合办理,我只能再找其他公司办理。后来,这些找我办事的人把我告了,导致公司业务瘫痪,遂出现上述情况。”
潘某还称,“虽然我知道办这些事违反相关规定,但这也是我们三方(智多、客户、挂靠办理社保等业务的公司)协定的,客户有所需,我们才有服务。我没有说过可以办理购房资格一事,并且现在已经不做上述业务了,连办公地方也没了。”
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陈涛律师认为,潘某以天津智多公司名义与多人签订协议,依次向多人收取费用,*终购房资格事宜并办成且未退款,有获取不法之财的目的。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早在今年8月份,新京报曾就天津部分楼盘代办户口、购房资格证一事进行过报道。对此,天津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士曾明确表示,花*落户的渠道并没有**,不受法律保护。
对此,一些业内人士表示,随着环京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升级,一些关于购房、落户的骗局开始出现,提醒广大购房者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谨慎处理,防止上当受骗。